2022-09-02 14:06:04
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8月14日,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根据《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合肥市高新区方兴大道西侧,柏堰湾路与火龙地路交口西南角(柏堰湾路2299号);工程主要项目内容为: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能量为202MeV,束流强度为400nA)、质子加速器室、1间固定治疗室及控制室、1间旋转治疗室及控制室、设备控制室、加速器电源室、冷却设备室。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于2018年11月17日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皖环函【2018】1528号)。
2020年10月14日生态环境部为本项目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504] )。2022年1月17日,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完成了公司法人和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对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了变更,证书编号为国环辐证[00504],许可种类和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使用I类射线装置;销售(含建造)I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概算9276.38万元,实际总投资7496.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1215.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47.4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6%。
(四)验收范围
对本项目的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进行验收,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表1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表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 类别 | 单项工程名称 | 工程建设内容 | 工程规模 |
主体 工程 | 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 | 质子加速器室、1间固定治疗室及控制室、1间旋转治疗室及控制室、设备控制室、加速器电源室、冷却设备室。 | 建设面积2700m2 |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阶段图像系统联合生产调试区规划建于一期装备测试厂房二层,实际建设时图像系统调试铅房建于厂房1层,该铅房由原厂址迁建,已于2022年2月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铅房目前处于空置阶段,未进行使用,暂不对其进行验收评价,待具备验收条件时再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基于GBZ/T 201.5-2015所提供的方法,通过公式预测计算得出,加速器室与固定治疗室、固定治疗室与旋转治疗室的间墙,以及旋转治疗室东墙的屏蔽效果存在不足,相关关注点的剂量率水平达到其限值的2.3倍至 5.5倍,因此建议填充缝隙或增加屏蔽厚度。如加速器室与固定治疗室间墙、固定治疗室与旋转治疗室间墙采用铅硼聚乙烯(密度3.6 g/cm3)填缝;对于旋转治疗室东墙除了采用铅硼聚乙烯填缝外,还应局部增加0.6 m混凝土墙体或0.25 m钢屏蔽。而在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附件基于蒙卡分析中,按设计的预制块结构及2 cm的拼接分析进行仿真校核,这些位置的剂量率水平除旋转治疗室东墙外的关注点,其余位置剂量率计算值均未超过管理限值。
另一方面,在辐射安全许可证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预制块拼接缝隙超出了评价中预设的2 cm宽度。对此,在许可申请材料中,对实际拼接缝隙逐一做了测量,补充了实际缝隙的蒙卡校核分析,结果表明个别缝隙超过2 cm的实际影响不大,除旋转治疗室顶部和东墙局部区域的最大剂量率水平可能超过10 μSv/h外,其余关注点均未超过管理限值。其中,旋转治疗室顶面30 cm处最高点剂量率约18.8 μSv/h(没有人上去,且不借助扶梯等辅助措施无法到达);旋转治疗室东墙外30 cm处剂量率水平最高约12.5 μSv/h(略大于管理限值10 μSv/h)。最终的结论是初期调试时,在做好现场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实际监测墙外的辐射水平来判断是否需要增补屏蔽及增补方案。该补充分析报告得到了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认可,给予了相关辐射安全的调试许可。
当前,SC200超导质子治疗系统的设备参数调试稳定,加速器稳定引出最大能量为200 MeV,最大流强为1.8 nA,到固定治疗室的最大能量约185-190 MeV,最大流强0.5 nA,到旋转治疗室的最大能量约185 MeV,最大流强0.2 nA,均低于设计目标工况:加速器引出200 MeV-400 nA,固定治疗室185 MeV-3 nA,旋转治疗室185 MeV- 3nA。在固定辐射监测、日常自行监测、第三方监测的过程中发现,在质子治疗系统当前的出束工况下,各关注点的剂量率均处于本底水平,均低于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申报补充材料中的预测值。介于SC200超导质子治疗系统的工况会持续到设备搬迁至用户场所,且难以短期内明显提升。因此基于当前的监测结果,认为当前的屏蔽结构安全有效,暂不需要增补,后期如果设备的运行工况有进一步地提升,将继续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判断是否需要增补屏蔽及增补方案。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放射性废气
本项目超导回旋加速器运行将产生感生放射性气体。
(二)放射性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主要为加速器冷却水和水靶水。
(三)放射性固体废物
加速器结构部件的感生放射性主要是粒子直接与结构材料相互作用产生。本项目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是束流损失较大的部位(如束流管、偏转磁铁等)拆卸下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及通排风机噪声。
(五)辐射
质子加速器治疗系统主要辐射来源为中子以及γ射线和感生放射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环保设置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质子治疗系统各区域均设有排风管道,感生放射性气体经各区域排风管道从屋顶的排风口排入环境。加速器运行时,超导回旋加速器室及治疗室保持负压通风状态,及时排出产生的感生放射性气体。
(二)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质子治疗系统设置有两个容积为2.5m3的并行衰变池,总容积为5m3,用于暂存更换下来的冷却水和水靶水。目前放射性废水暂存于并行衰变池中,暂未外排。且衰变池内的废水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取样测量,分析监测其中3H和7Be的浓度,在浓度达标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本项目放射性固体废物经监测和登记后暂时放入放射性废物储存柜存放。放射性废物储存柜和铅桶表面贴有当心电离辐射标识,外侧设有防护铅帘。
(四)噪声治理设施: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专用设备房、设备安装减振垫、管道柔性连接等噪声防治工程措施,同时通过加强区内绿化,通过乔木、灌木等绿化带形成的隔声屏障来降低噪声影响。
(五)辐射防护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机房周围辐射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建设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对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运行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的中子、γ 射线、感生放射性废气、感生放射性废水、低放废水、放射性固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均进行了有效的防护和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剂量率水平低于环评中关于剂量率的限值要求,符合环评报告书中的剂量率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5部分: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5-2015)等相关规定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个人剂量水平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中关于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的年平均有效剂量和公众的年有效剂量的规定,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对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约束值5mSv/a和公众照射的年剂量约束值0.25mSv/a的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超导回旋质子治疗系统工程(二期)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具备了加速器治疗室应用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有关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项目运行期,我司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不断提高本单位核安全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射线装置安全运行。
(二)重视辐射安全负责人和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对新进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安排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对辐射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按要求进行落实,及时上报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合肥中科离子医学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5日